廣東清源水業(yè)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報送清遠市龍瀝大排坑黑臭水體綜合整治工程初步設計審查的函》(清源水業(yè)函〔2018〕265號)及有關資料收悉。根據市發(fā)展和改革局清發(fā)改行審〔2017〕14號、清發(fā)改行審〔2017〕99號文件精神,按照建設管理及行政審批的有關規(guī)定,2018年12月27日,我局在清城區(qū)主持召開《清遠市龍瀝大排坑黑臭水體綜合整治工程》(以下簡稱《初設報告》)技術評審會議,專家組出具了《專家評審意見》。會后設計單位根據參會代表及《專家評審意見》對《初設報告》進行了修改、補充和完善。經審查,我局基本同意修改后的《初設報告》(報批稿)。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龍瀝大排坑位于清遠市中心城區(qū),集雨面積為48.67km2,干流河(溝)長10.59km,平均河床坡降0.35‰。由于現狀存在部分河段河岸不穩(wěn)、面貌臟雜亂,兩岸廢(污)水直排,水系連通不暢,水體流動性差,水域納污能力有限,水體局部季節(jié)性黑臭等問題,對龍瀝大排坑進行綜合整治是必要的,同意對龍瀝大排坑進行綜合整治。
二、水文
(一)基本同意采用2003年出版的《廣東省暴雨參數等值線圖》查取的暴雨參數以及按廣東省水文總站編制的《廣東省暴雨徑流查算圖表使用手冊》的產、匯流參數計算的設計洪水成果。
(二)基本同意施工洪水計算方法及其成果。
(三)基本同意工程所在河段現狀污染排放物調查分析及規(guī)劃水平年排放量和入河量預測成果。
三、工程地質
(一)根據《中國地震動參數區(qū)劃圖》(GB18306-2015),本工程區(qū)域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為0.05g,相應地震基本烈度為Ⅵ度。
(二)基本同意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分析結論。
(三)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勘察成果及其評價意見。下階段要根據《水利水電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規(guī)程》(SL251-2000),補充取(土)樣品組數及標貫試驗成果,并復核相應河段的地質參數等。
四、工程任務和規(guī)模
(一)工程任務
本工程為河道綜合整治及補水工程,主要任務是對龍瀝大排坑現狀、水體污染及黑臭現象進行綜合性治理,通過控(控源截污)、通(內源治理、水系連通)、凈(生態(tài)修復、活水補充)、景(結合生態(tài)修復,因地制宜造景)等措施,改善龍瀝大排坑的水生態(tài)環(huán)境(不黑不臭)。
(二)工程規(guī)模
1.工程等別
龍瀝排澇區(qū)面積為7.3萬畝,根據《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17)有關規(guī)定,工程等別為Ⅳ等,主要建筑物級別為4級,次要建筑物和臨時建筑物級別為5級。治理后龍瀝大排坑排澇標準仍維持現有標準,即10年一遇24小時暴雨產生的徑流量3天排干。
2.基本同意龍瀝大排坑黑臭水體綜合整治工程治理范圍。本工程整治河(涌)總長21.651km,護岸長10.916km,清淤疏浚13.922km;新建截污管道9171m(其中D300管3219m,D400管3553m,D500管690m,D600管1709m);新建一體式泵站3座,農村一體式污水處理站4座;新建箱涵3處、低水橋1座等。
五、工程布置和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總體布置方案。沿現狀河岸(堤)線通過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生態(tài)修復、活水補充、水系連通及景觀提升等工程措施,截斷污染源頭,擴大河道槽蓄量,改善河道水質、水環(huán)境以及防洪排澇能力,兼顧河流生態(tài)環(huán)境的綜合整治。
(二)主要建筑物
1、原則同意岸坡整治設計方案。下階段要結合不同樁號河段的地形、地質參數、水文、水力條件等優(yōu)化護岸斷面設計,并復核堤岸穩(wěn)定成果。
2、基本同意對龍瀝大排坑周邊進行控源截污處理方案。基本同意新建一體化提升泵站3座,新建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4座等布置形式和結構設計。
3、基本同意景觀提升設計方案及橋涵改建設計方案。下階段應結合各建筑物基礎開挖優(yōu)化設計,視情況適當調整基礎處理方案。
六、機電和金屬結構
基本同意機電和金屬結構設計方案。
七、消防設計
基本同意消防設計方案。
八、施工組織設計
(一)基本同意工程施工交通、場地、水電供應和天然建材等施工條件評價意見。
(二)基本同意施工導流洪水標準、施工導流和圍堰設計。
(三)基本同意工程施工總體布置方案、主體工程施工方法。基本同意采用傳統(tǒng)鉤機開挖+自卸汽車的清淤方式,其中1500米的箱涵段,根據斷面、施工面及施工條件,可采用一半長度采用機械施工、另一半長度采用人工施工的方案。
下一階段要根據不同河道河段(部分河段、窄河段)盡量保持河岸原自然生態(tài),部分河段(窄河段)利用兩岸地形和道路作為臨時道路進行清淤,部分河段(寬河段且無可利用地形道路)可采用設計的清淤方案,并結合我省其他地方的清淤方案及本工程河道清淤試驗段等情況對部分河道清淤方案進行調整優(yōu)化。
下階段應根據調整后的設計方案優(yōu)化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下階段應當完善主要施工設備選型設計。
(四)基本同意工程施工總進度計劃,施工總工期為12個月。
九、建設征地及移民安置
(一)基本同意建設用地范圍及實物調查結果。工程永久占地536.13畝,臨時占地158.81畝等。
(二)根據市發(fā)展和改革局清發(fā)改行審函〔2018〕178號文精神,增加的征地拆遷及民事補償費用,請業(yè)主單位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報以相關部門審核,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十、環(huán)境影響評價
(一)基本同意工程環(huán)保設計的依據和環(huán)保目標。
(二)基本同意水環(huán)境、大氣環(huán)境、噪音環(huán)境、固體廢棄物、人群健康及生態(tài)環(huán)境的保護措施設計。
(三)下階段應當落實環(huán)境監(jiān)測和管理的保障措施,確保實現各項環(huán)保目標。
有關環(huán)保事項(設計)應當以環(huán)保部門意見為準。
十一、水土保持設計
(一)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和防治分區(qū)的確定。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預測內容和方法,下階段要復核水土流失預測結果。
(三)根據《廣東省水利廳關于劃分省級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qū)和重點治理區(qū)的公告》(2015年10月13日)等有關規(guī)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標準等級執(zhí)行建設類三級標準,同意擬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標準(目標)六項指標值。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總體布局和措施設計。下階段應當根據施工組織設計進一步優(yōu)化和完善。
十二、勞動安全與工業(yè)衛(wèi)生
(一)基本同意防電氣傷害和防雷電傷害的安全措施。
(二)基本同意防機械傷害、防墜落傷害等設計。
(三)基本同意防噪聲及防振動設計。
十三、節(jié)能評價
(一)基本同意主要建筑物、設備選型的節(jié)能設計。
(二)基本同意提出的工程建設期和運行期的用能總量及用能品種、能耗總量和能耗分析。
十四、工程管理
(一)工程建成后應當按照“河長制”的有關要求與有關部門協商或請示市政府,明確管理機構并落實好管護人員、經費,制定管護制度,確保發(fā)揮工程效益。
(二)基本同意劃定的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配置相應的觀測設備、管理設施以及防汛物料儲備等。
十五、工程投資概算
(一)同意工程投資概算所采用的編制規(guī)定及定額依據。
(二)基本同意工程投資概算所采用的基礎價格依據。
(三)調整了部分清淤單價及獨立費用等,項目總概算按21314.30萬元控制,其中增加征地拆遷及民事補償費用以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儲備局等職能部門核準數額為準。
十六、經濟評價
基本同意經濟評價的依據和方法。本工程各項指標合理,工程項目可行。
十七、其他
請督促設計單位在工程投資控制下繼續(xù)對工程設計進行補充和優(yōu)化。請有關單位嚴格執(zhí)行基建程序,落實工程資金,加強資金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設管理、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監(jiān)督體系,確保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和進度。
附件1.清遠市龍瀝大排坑黑臭水體綜合整治工程概算對比表
清遠市水利局
2019年3月5日
(聯系人:劉德根;聯系電話:3689833)